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ACFO)章程 Australian Chinese Finance Organization
为了更好地服务华人社区,为华人社会的金融知识的普及与提高,使华人在 全球化的竞争中,在大洋洲的生存与发展中,始终处于平等地位、优势地位; 为促进华人与祖国的金融服务业的深度交流与合作,推进澳中两国政府、企业 之间的相关交流与合作,在一些著名机构、华人社团和知名人士的热心支持下, 我们特成立: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并制订如下章程,以兹共同遵守:
1.名称: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
2.宗旨:为华人金融水平的普及与提高而宣传与努力;为澳中之间的金融服务业 的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
3.会员资格:凡从事金融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在澳中两国 相关机构工作的华人,其它社区包括主流社区的知名专家、学者,凡赞成本会章程 和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4.本会主要活动:组织金融讲座与宣传、与其它兄弟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出版有 关书籍;组织有关年会、研讨会;为中国“两岸三地”与澳大利亚之间开展积极的 交流合作活动牵线搭桥;推动相关的金融机构与组织的成立。
5.本会机构:大会设理事会,为本会最高决策机构,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 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本会在理事会领导下由会长主持日常工作。本会常设秘书处, 对外开展工作,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每届理事和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任期5年。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6.本会主要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金融讲座,每年至少主办1次大型金融年会, 至少组织3次澳中之间的金融交流活动。本会中期计划,与其它组织机构合作建立一个 常设的金融论坛;推动建立一个金融服务机构;实现有关金融开发区的选址、注册、 成立的目标,力争开发区有一个好的起色。
7.本会从2004年1月起经全体会员大会同意并经注册登记即宣告成立。
8.本会章程自注册成立之日起有效,以后修改、完善需经会员大会2/3以上同意方可。
200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