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在中国投资面临的法律问题”论坛
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于2008年7月2日在悉尼举办了”海外华人在中国投资面临的法律问题”论坛. 论坛邀请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和武汉大学经济法学系的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戢律师做论坛主讲人. 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商务参赞朱小川, 领事傅浩, 薛东等人参加出席了论坛. 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会长曾毅博士首先对举办此次论坛的意义做了介绍. 新一代的海外学者大多数是祖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并具有强烈的爱国之心,许多海外学人都有一种使命感,十分渴望能抓住历史造就的机遇和创业良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把自己的智慧技朮和祖国的兴旺发达结合起来,施展自己的抱负。但回国投资创业者因曾长期生活在国外,对国内的社会环境和市场运作缺乏了解, 对祖国这几年的巨大变化缺乏深层的认识, 对人际关系的沟通缺乏适应性,对各个地区不同的需求无从获得最新的资讯, 对中国当今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论坛的初衷是希望海外华人在回国创业之初寻求有相应的合同咨询机构, 帮助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了解中国企业的法律法规,遵法守法, 从而使将投资的企业少走弯路. 既使是在创业失败以后. 也能让投资者容易寻求其协调机构, 以此减少创业者可避免的损失, 增加投资者创业的信心. 朱小川参赞在致词时对于海外华人投资中国表示欣赏,特别提到WTO中澳会谈将为澳中两国的双向投资提供广阔的前景, 赞扬了论坛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众多的最新信息.
论坛内容涉及: 1) 华人华侨在中国大陆投资的投资方式: 新建企业-包括独资, 中外合营, 中外合作; 并购企业-包括收购, 兼并; 2) 企业的法律风险, 包括政策性风险, 运营风险和法人治理风险; 3) 企业如何在中国大陆上市及上市技巧; 管理人员就业的法律问题等. 并就企业兼并的问题归纳了六项需要注意的要点: 1) 投资者在总注册资金中占有的比例必需高于25%,才能成为外资企业,才能享有外资企业的 优惠政策. 2) 华侨的境外公司的法人必需是澳大利亚人. 3) 审批机关是商务部或者是省一级的商务厅. 4) 并购股权的同时也等于并购了债权债务,要充分估计投资风险. 5) 一旦并购被批准,三个月内必须支付款项,否则合同无效. 6) 并购后的增资投资是有上限的,投资时要充分估算投资者的发展规划. 论坛由周以太先生主持. 论坛吸引了悉尼的华商, 金融投资的学者, 对投资中国感兴趣的人士以及记者. 与会者就如何在中国投资企业的很多实际相关的方方面面问题和咨询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学术气氛热烈. 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理事长郭声祥博士以及领事馆商务处外交官对与会者的问题一一作了专业性的解答 论坛得到了悉尼各媒体和国际在线的报道 点击进入
 讲座中 讲座中
|